尊敬的各位理事、荣誉理事及社会各界爱心机构、爱心人士: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近期,全国很多地方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动员,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李希书记在广东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视频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落实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以“战时状态”把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具体,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东省民政厅发布公告,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中物资捐赠可由省红十字会负责接收、资金捐赠可由省慈善总会接收,除定向捐赠外,本次物资和资金捐赠,原则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并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为此,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郑重发出倡议:希望我会各位理事、荣誉理事及社会各界紧急行动起来,“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少串门”,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同时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伸出援手,奉献爱心,“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按照“集中力量、集中资源”的原则,有关捐赠物资敬请直接捐至广东省红十字会;捐赠资金请直接捐至广东省慈善总会。 一、捐赠物资 接收单位:广东省红十字会 联系人及电话:易志国,020-38854060 可接收的物资包括:当前我省医疗机构紧缺的正压防护头套、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披肩面罩、面型呼吸防护器、眼罩、防护面屏、医用防护口罩(N95拱形、N99)、普通外科口罩、连体防护衣、一次性防护服(BSL-3实验室使用)、加长丁腈手套、带袖长袍、乳胶手套、洗手衣、ESD靴套、一次性鞋套、护士鞋(38-42码)、高筒鞋靴、快速手消毒液等物资。 现阶段暂不募集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下一步根据需求再适时调整。 接收流程:捐赠方填写《捐赠意向书》(含物资名称、规格、保质期、用途及数量),并提供相应的品质完好、物资价值证明资料;对接确认需求后,将收货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捐赠方,由捐赠方直接发往受赠单位或者发往广东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广东省红十字会收到《捐赠意向书》且捐赠方已完成发货后,通过广东省红十字会会官网公示。 拨付流程与信息反馈:物资接收方收到捐赠物资,按要求检验并完成清点,向广东省红十会出具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广东省红十字会收到物资接收方出具的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后,通过广东省红十字会官网公示;以捐赠方填写的《捐赠意向书》、物资接收方出具的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为依据,向捐赠方出具由国家财政部门监制的“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捐赠资金 接收单位:广东省慈善总会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广东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 帐 号:12110 35160 10037 723(人民币)[18位]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梅,李菲燕020-83394108,83375002 传真电话:020-83357533 注意事项:捐款时请注明 “防控新冠肺炎”。因银行划帐时没有地址记录,请爱心人士划帐捐款后务必复印汇款回执,并在复印件上附写捐款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后,传真到省慈善总会以便邮寄捐赠发票。 另: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联系电话:020-87670202 |